《市政府2017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7-05-16 字体:【 】 浏览次数:  【 关闭 】 

《市政府2017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八届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淮政发【201760 号文件正式印发。

出台目的——

 引领经济新常态   激发市场活力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全面落实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市发改委牵头起草《市政府2017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

《意见》紧扣影响和障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痛点”、“堵点”,着眼于对面上发展撬动力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系统提出深化“放管服”、新型城镇化、土地使用管理、农业农村、金融财税、社会体制改革和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和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等重大举措,致力于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全社会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核心内容——

明确九项改革重点   细化47条具体任务

《意见》明确,市政府重点领域改革工作,要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好地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的核心内容共九项:

一是深化“放管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要求,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审批制度创新试点;深化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加快综合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和应用,深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加快职能转移,加快首批4大类50项政府职能有序向社会转移,实现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

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意见》要求,加快“多规合一”成果运用,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完善城镇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动促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建立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先向10个省级重点中心镇延伸,加快省级重点中心镇“十个一”基础项目建设,支持每个县区打造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特色小镇;推进洪泽区、涟水县、金湖县和盱眙县马坝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深入开展“扩权强镇”试点,稳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是深入推进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意见》要求,有序推进功能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涉及乡镇“十三五”期间空间布局安排;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扩大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范围,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城镇低效用地更新再开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开展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促进试点乡镇城乡统筹建设;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和质量,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优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功能,力争产权市场交易额突破25亿元,培育一批农村产权交易先进县区和示范乡镇;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

五是切实加快金融财税体制改革。《意见》要求,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重点是创新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全力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大力发展金融组织体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强化政府性债务管控。推进税收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税负成本。

六是进一步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意见》要求,引导传统商贸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淮安现代商务集聚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外资简易注销程序;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主体建设,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强化经营者绩效考核;提升利用外资质态,推进贸易便利化。培育外贸新兴业态、拓展“一带一路”空间,推动开发园区转型升级。

七是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意见》要求,鼓励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打造“4+2优势特色产业升级版;加快资金、人才、政策等创新要素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龙头企业集聚;支持行业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探索建立财政支持的科研机构绩效考核补助制度;进一步扩大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校地合作产业创新资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影响力;加快市级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加强产业公共研发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机制。
               八是开展生态文明体制建设。《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等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开展敏感目标风险评估,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火电、造纸、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国家级试点,年内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
   
九是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意见》要求,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提升社会办医水平;探索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现代文化市场发展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机制;深入开展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国家试点,创新全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

组织保障——

强化改革督查,确保改革见效

《意见》将47条具体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同时,对各地各部门抓好深化改革工作的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抓落实的责任扛起来,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要敢于担当,善于突破,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重点领域改革落地生根。   

推动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按照《意见》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具体改革任务,及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改革方案,对已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抓紧细化实施方案,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深化改革督查。完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领域改革评价监测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对推进改革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部门以及具体责任人,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