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度(第三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字体:【 】 浏览次数:  【 关闭 】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信委、科技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苏淮高新区、淮安生态文旅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市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根据《淮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淮政办发〔2016124号)和《淮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修订)》(淮政办发〔201754号),现将2017-2018年度(第三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聚焦技术前沿、产业高端和未来发展,着力推动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重点环节率先突破,辐射和带动相关产业全面发展。在《规划》确定的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技术及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六大领域,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产业化项目、创新服务平台项目、新产品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二、支持方式

2017-2018年度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方式一律调整为投资补助。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15%(具体额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商提出安排建议方案),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具有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前期投入参股及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由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在我市设立的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支持。

三、申报基本条件

1、淮安市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2、项目建设所需项目核准或备案、规划、土地、环保、节能等手续齐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用)不低于2500万元,截止申报结束之日,已完成投资(以企业提供的发票为准)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50%,主要设备进场安装。

3、项目建设方案可行,项目实施后有明确的技术服务和目标产品,能形成批量生产销售和示范应用,可提供行业公共服务。

4、项目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含自主申报获批、转让受让、授权特别许可)、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有关证书或奖项,与产品有紧密的关联度和支撑作用。

5、项目实施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属于十三五期间国家、省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支持的领域和范围,系在建或纳入跨年度管理的竣工项目、示范工程、创新服务平台。

2、同一项目(指土建或设备购置、安装工程有全部或部分重复的项目)未获得过其它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并出具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等四部门审核意见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台资企业另需市台办出具审核意见。

3、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程序向属地发改部门提出申报请求,由属地发改部门会同财政、经信、科技等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审查后联合出具推荐意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4、市直企业由市经信委直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其他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亦可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推荐申报项目。

5、有未结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单位存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同一项目(全部或部分建设内容重复)已申报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不得申报本批次专项资金项目。

6、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项目属地发改、财政、经信、科技等四部门联合出具的申报文件、淮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淮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无重复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核意见。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充分宣传相关政策,按照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基本原则,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认真审核,争取把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筛选上报,并于1115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版),正式行文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罗时江、陈万里;联系电话:83661317

(联系人:市财政局高亚平;联系电话:83168512

(联系人:市经信委龚  俊;联系电话:83750609

(联系人:市科技局邵玉刚;联系电话:83660489

 

附件:

1.项目属地发改、财政、经信、科技等四部门联合出具的申报文件

2.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无重复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核意见

3.淮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4.淮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5.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6.项目简介编制要点(内容不超过2500字)

7.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淮安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1